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(暂行)
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-学院办公室

时间: 2020-01-06 09:17

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,学校的各项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师资队伍建设等都依靠教研室贯彻落实。教研室主任(含负责人,下同)在二级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领导下,主持教研室日常工作,是教研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为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在教学组织和科研工作中的积极作用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

第一条  任职条件

1.政治合格。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。

2.作风优良。作风正派,事业心、责任感强,坚持原则,办事公道,严于律己,勇于进取,乐于奉献;具有谦虚、务实,团结同志的民主作风。

3.业务精良。对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,对相关专业又有较广泛的知识,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,较强的教研与科研能力,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对紧俏专业,职称等尚不具备要求条件的,可先聘任负责人主持工作),能够承担本教研室所开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。

第二条  聘任程序

1.教研室设主任一名,由二级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提名,教务处审核,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,学校聘任并发文。

2.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教研室主任职位空缺,二级学院(部)应及时向学校提出人员调整意见,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,确定教研室主任。

3.若教研室主任在聘任期内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,学校有权提出人员调整意见。

4.各二级学院院级领导原则上不兼任教研室主任。  

二、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 

    第三条  组织全室人员,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、法规,执行学校和二级学院(部)的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努力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,深化教学改革。

第四条  根据教学任务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,合理安排教师资源,组织落实教学任务。组织教师拟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、拟订和实施课程标准,制定课程授课计划,选用和编写高质量的教材和辅助教学资料、实训(实验)指导书等。

第五条  抓好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备课、讲课、辅导、课堂讨论、作业批改、考核、实验等教学环节,组织试卷或试题库建设,编制和审定考试题目及评分标准,指导和督促考试、考查、阅卷及评分工作;在二级学院(部)领导下,指导学生实训、教学实习、社会调查、毕业论文、业务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;组织教师集体备课。

第六条  按照学校、二级学院(部)关于课程建设与课程评估的要求,对本教研室所属课程统筹考虑,制定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门课程建设计划,落实课程建设任务,实现课程建设目标。

第七条  组织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试讲,并认真审查、评议。坚持落实未试讲者不能上课,试讲不合格者不能上课的制度。

第八条  按照学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,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。

第九条  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学习教育理论,积极开展教研、科研活动,进行学术交流。制定教研、科研计划,落实研究课题,并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情况,努力完成立项任务,提高学术水平。

第十条  充分发挥老教师传、帮、带的作用,关注中青年教师成长。制定和检查本室人员进修计划,做好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工作。

第十一条  坚持教研室业务活动制度,主要进行集体备课、研究教学改革、组织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等教学活动,并进行评议,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更新。

第十二条  组织实训(验)室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,做好教学各环节工作,进行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。

第十三条  建立教研室档案,档案内容包括:课程标准、教材、教学进度表、教学质量分析、教学研究、教学工作总结、教研室学期和学年计划、任课教师考评材料、教研室工作记录、教研室活动记录、听课记录等。教研室档案每学期整理装订一次,交二级学院(部)保管。

三、教研室主任的考核

第十四条  考核时间和评分权重  

 教研室主任的考核主要由二级学院(部)和教务处负责,主要考核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及教师落实工作规范的情况,每年度考核一次。教研室主任的考核由二部分组成:二级学院(部)考核小组考评(占30%权重)和职能部门考核小组考评(占70%权重),实行二级管理试点的学院酌情调整相应的权重比例。

教研室主任需将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表》(附件1)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,经二级学院(部)领导审核后,交教务处考评。  

第十五条  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教研室主任考核视为不合格:  

1.本教研室一学期出现Ⅰ级教学事故1次,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;  

2.因教研室主任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工作失误与不良影响;  

3.本教研室反应强烈的问题,不调查,不汇报,未作处理而产生不良影响;

4.试题学年度内出现试题泄密事故;  

5.不积极组织教研室活动,每学期开展教研室活动不足4次。

四、教研室主任的奖惩  

第十六条  教研室主任津贴。教研室主任享受800元/月津贴,负责人享受700元/月,每年按12个月发放;其中500元与每月月工资一同发放,剩余部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。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(60分)及以上的,予以发放剩余部分津贴;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,不予发放剩余部分津贴,且接下来两年内不得担任教研室主任。

第十七条  教研室主任考核。教研室主任实行年度考核,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,优秀指标按全校教研室主任人数的5%评选,颁发“优秀教研室主任”荣誉证书,并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。

 

附件: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表

附件: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评分表.xls







华夏职业学院

2020年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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